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或者本级总预算,应当于下一年度( )日前报财政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或者本级总预算,应当于下一年度( )日前报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5-11-27 16: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