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租居住房屋,每个房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 )。 A、5平方米B、6平方米C、7平方米D、8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5-06-17 08: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