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 下方输入 要搜索的题目:

甲是否有权拒收?

甲是否有权拒收?

发布时间:2025-06-12 20:04:23
推荐参考答案 ( 由 快搜搜题库 官方老师解答 )
联系客服
答案:上述三个问题中,涉及到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民法典》规定,胎儿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或者说胎儿不具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在胎儿利益的保护方面,《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甲怀有身孕期间,其丈夫乙因病故世,甲腹中的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乙在病故前,立下遗嘱明确将其婚前的一套房屋给未出世的胎儿,也是有效的.甲方父亲将珍贵字画赠给胎儿,甲是无权拒绝的.
专业技术学习
专业技术学习
搜搜题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