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无障碍设施标准
其他无障碍设施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15 18:41:02
其他无障碍设施标准
新建新建新建服务区的问询台、接待处、收银台等各类服务台,均应设置低位服务设施;二层及以上设有卫生间、餐厅、便利店、经营性客 房等服务设施的,应至少 设置 1 部无障碍电梯;有经营性客房的,可视需求设置无障碍客房。室内休息区座椅旁应设置轮椅停留空间。室外休息区存在高差时,宜以无障 碍坡地形或轮椅坡道衔接,并设置相应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