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应当留存备查的资料不包括()
A、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B、 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C、 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D、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预计效果图
发布时间:2025-06-18 08: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