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 个人物品的限值 对于进出境旅客而言:进境居民旅客即出境后仍回境内定居地者,携带在 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 5000 元人民币(含 5000 元)以内的海关予以免 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按有关规定办理。但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 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
2.对于邮寄及快递的物品而言: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 每次限值为 800 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 1000 元人民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含 50 元)以下的,海关予 以免征。
3. 个人物品限量 个人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 20 种商 品须征税办理,应主动填写海关申报单后报请海关验核,并将海关申报单妥善 保存。复带进境时,海关凭本次出境的海关申报单放行。20 种商品包括电视机、 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 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 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4. 个人物品征税 目前,我国的行邮税税率共分三档,分别为 15%、30%、60%。 15% 税 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 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 商品执行 30% 税率。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可以点击链接(http://www.qgtong. com/hgsz/),进入查询。 征收消费税的税目主要有十四大类,分别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 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 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