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将危险化学品事故防护等级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危害性最高。救援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类型、事故严重程度等,针对性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保障安全。1.一级防护,一级防护为最高级别防护,适用于皮肤、呼吸器官、眼睛等最高级别保护的情况。具体适用情况如下:①泄漏介质对人体的危害未知或怀疑存在高度危险时;②泄漏介质已确定,根据测得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性质,需要对呼吸系统、体表和眼睛采取最高级别防护的情况;③事故处置现场涉及喷溅、浸渍或意外地接触可能损害皮肤或可能被皮肤吸收的泄漏介质时;④在有限空间及通风条件极差的区域作业,是否需要一级防护不确定时。2.二级防护,二级防护适用于呼吸需要最高级别的保护,但皮肤保护级别要求稍低的情况。具体适用情况如下:①泄漏介质的种类和浓度已确定,需要最高级别的呼吸保护,而对皮肤保护要求不高时;②当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9.5%时;③当侦检仪器检测到蒸气和气体存在,但不能完全确定其性质,仅知不会给皮肤造成严重的化学伤害,也不会被皮肤吸收时;④当显示有液态或固态物质存在,而它们不会给皮肤造成严重的化学伤害,也不会被皮肤吸收时。3.三级防护,三级防护适用于空气传播物种类和浓度已知,且适合用过滤式呼吸器防护的情况。具体适用情况如下:①与泄漏介质直接接触不会伤害皮肤也不会被裸露的皮肤吸收时;②泄漏介质种类和浓度已确定,可利用过滤式呼吸器进行防护时;③当使用过滤式呼吸器进行防护的条件都满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