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撕毁、涂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或者未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至下次日常监督检 查的,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并处( )元罚款 A、5千~5 万B、5千~3 万C、2 千~3万D、2 千~2 万 发布时间:2025-06-10 05:4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