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A、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B、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C、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时间:2025-05-10 10:49:09
A、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B、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C、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