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原因与结果:揭示事物引起和被引起关系。
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互为因果。
③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④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PS:①在考试中注意区分因果联系与规律的区别。如日月盈亏虽然满足前后相继的条件,但并不满足彼此制约的条件。只有既满足前后相继,又满足彼此制约这两个条件,才能称之为因果联系。
②需要指出的是,原因与结果都属于现象,都属于客观范畴。
③给我们的启示是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2)现象与本质: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
①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是个别的、具体的、多变的。
②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是一般的、共同的、稳定的。
③本质决定现象,现象表现本质。
PS:
①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
②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两者没有对错之分,都是客观的,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③区分假象与错觉。错觉为主观范畴,是主观的错误,可能由假象引起,但并不是都由假象引起。假象为现象,是客观范畴。两者不是一回事。
特别注意本质深藏于事物的内部,只有通过理性思维才能把握。
(3)必然性与偶然性:揭示事物产生、发展和衰亡过程中的不同趋势。
①必然性:事物联系与发展中确定不移的趋势。
②偶然性:事物联系与发展中不确定的趋势。
③区别: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比较稳定,是一般的;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是不稳定的、个别的。
④联系: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PS:
①关于“寓于”的顺序。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偶然性表现。顺序是不可以颠倒的,因为“寓于”的前面一定是绝对性的东西,如矛盾普遍性寓于矛盾特殊性之中等。当然,偶然性放在前面,可以说成“偶然性中包含着必然性”。
②不存在“能否选择”的问题。认为必然性不可以选择、偶然性可以选择是错误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趋势的两个方面,都是客观的,都是不能选择的。
③不能认为“必然性是偶然性的总和”。这种机械观点不可取。
(4)现实性与可能性:反映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关系
①现实:当下事物的客现存在,标志着事物的当前状况。
可能:事物潜在的趋势,标志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②现实与可能可以相互转化。
(5)内容与形式:揭示事物内在要素以及同其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
①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②内容与形式相互依赖,不可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