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应当立即报告给 A、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B、所在地公安机关C、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所在地药学会和医学会E、本单位药事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5-11 07: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