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受教育权的具体内涵是
A、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B、学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C、学生有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D、学生有毕业或结业时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5-03-18 00:41:21
A、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B、学生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C、学生有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的权利
D、学生有毕业或结业时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