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国家认监委应当责令其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不得从事指定范围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检测活动:
A、 增加、减少、遗漏或者变更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
B、 未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或者发现其认证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的
C、 未对认证、检查、检测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情节严重的
D、 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认证、检查、检测活动的,情节严重的
发布时间:2025-05-12 09: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