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中国现代文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现代文学”是以明确的时间限制来划分的,如钱理群等编的《中国现代文学30年》,即以1917年1月《新青年》第2卷第5号发表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为开端,止于1949年7月第一次全国文代会在北京召开。这一时间上的限定自然就把“当代文学”排除在外,成为“现代文学”之后的一个文学时代。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的“现代文学史”教材大多采用这一概念。在这个意义上说,承继着“现代文学”而来的“当代文学”理所当然地也承继着“现代文学”文学传统,这里既包括启蒙、革命等现代精神,也包括以白话文为主的文学语言,各种现代文学样式、文学创作方法等。 从性质上说,所谓 “现代文学”即是“用现代文学语言与文学形式,表达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感情、心理的文学” 。这样一个说法突出了 “文学的现代化”或者“现代转换”的特征,它既适合于狭义的“现代文学”,也适合于“当代文学”。因此从“现代”性质着眼的话,就可能形成广义的“现代文学”概念,,它将“当代文学”包含于其中,使中国当代文学成为中国文学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历史环节,是广义的“现代文学”的一部分。近年来已有不少院校采用广义的“现代文学”概念编撰现当代文学史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