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乙县自然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向乙县人民政府报送《关于收回某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请求收回该县某地块土地使用权。此后,乙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收回某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乙县自然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到该批复后,以自己的名义制作了《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并依法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丙作了送达。如丙不服《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应向哪个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乙县人民政府;
B、甲市人民政府;
C、乙县人民政府或甲市自然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D、以上说法都不对
发布时间:2025-05-11 03: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