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在工程竣工或有关安全技术活动结束后30天,应将安全技术文件交 档案室归档,档案保存期不应少于1年。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在工程竣工或有关安全技术活动结束后30天,应将安全技术文件交 档案室归档,档案保存期不应少于1年。
发布时间:2025-06-12 16:30:09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在工程竣工或有关安全技术活动结束后30天,应将安全技术文件交 档案室归档,档案保存期不应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