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力(利)和承担的义务与职责,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
(1)权力(利)和利益的内在一“体性
①经济活动主体,包括公有制主体在法律赋予其权利的范围内,自由地根据市场价格、供求等信号追逐自身利益。
②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管理主体也应从利益一-社 会利益和效率出发考虑问题,其权力和利益交织,而非单纯的权力和行政。
(2)权力(利)和义务的一体性
①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经济管理主体的权力亦为其对国家、人民、上级的职责和义务。
②对于经济活动主体而言,国有控制企业和其他国有主体的权利也具有同样特性,它们享有的物权、债权、股权、诉权、概括的法人财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等,归根到底都是纳税人和全民的权益,应不得随意抛弃。
(3)义务的纵横一体性
①公有制组织尤其是国有主体在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协作和竞争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也是法律上对其要求的一般或具体的义务。
②作为国有资产经营体系的组成部分,国有和国有控制企业发生设立、合并、被兼并等情形的,它在横向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也是对政府所应承担的义务。
(4)行为或不行为、履行或违反义务后果之奖惩- -体性
经济法调整中,应当普遍地将奖惩- -体作为履行或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这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在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