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A、人民政府B、监察委员会C、人民检察院D、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2-25 19: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