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由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成员,其任职条件之一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A、5年B、10年C、15年D、20年
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由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成员,其任职条件之一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发布时间:2024-10-21 17:26:04
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由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成员,其任职条件之一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