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公职人员被开除,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录用为() A、公务员B、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C、企事业单位人员D、国家企业人员 发布时间:2025-05-29 11: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