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为有效应对台风灾害,规范指导应急响应、力量调集、指挥协调、抢险救援安全管控、综合保障等救援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灾害特点
台风是中心持续风速在12级至13级(即32.7m/s ~ 41.4m/s)的热带气旋。
(一)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台风生命期平均为一周,最长可达1个月。台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可达16级以上(≥51.0m/s),影响范围可达上千公里,极易造成多地同时大面积受灾。我国台风登陆时段主要集中在每年7月至9月,路径复杂多变,相互交替影响。
(二)次生灾害多,破坏损毁重。台风常伴随大风、暴雨、风暴潮等极端天气,24小时降雨量可达150mm~300mm,造成道路、电力、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受损,引发房屋坍塌、城市内涝、堤坝决口、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三)救援难度大,处置要求高。因台风路径、移动速度的不确定性,其衍生、次生灾害很难准确研判评估,加之登陆后短时间内形成叠加性复合灾情,交通受阻、通信中断,应急救援力量难以第一时间到达展开救援,强风条件下作业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二、应急响应
(一)48小时内响应
1、启动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海洋等部门的预警防范工作机制,根据台风预警通报,省、市消防部门视情启动应急响应,适时下达等级战备命令。
2、安排专人值守台风信息发布系统,实时更新和了解掌握台风中心位置、风速风力、中心气压、风圈直径、未来趋势等信息,发布预警通告。
3、根据与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意见,召开会议部署台风防范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组织车辆装备检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二)24小时内响应
1、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视情增加频次,研究防范重点和工作措施,
2、根据会商研判意见,评估登陆地区及周边救援任务需求,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增援机动力量和前置力量集结待命,做好出动准备。
3、加强各级消防部门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备勤人员不得离开驻地,并派员参加政府应急值守。
4、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区域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促落实防范和应对措施。
(三)12小时内响应措施
1、根据台风强度变化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各级全勤指挥部值班人员在指挥中心值守,密切关注气象信息,随时做好应对准备。
2、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听取各地应对准备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应急救援工作。
3、调集增援机动力量和前置力量到达重点地区和场所前置驻防。
4、开展战前动员和安全教育,组织对防范区域进行熟悉,检查维护器材装备,对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
5、分析研判灾害形势,向应急管理部及消防救援局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视情提请上级部门予以一线指导和指挥调度。
三、力量调集
(一)调集原则
——科学统筹。根据灾害救援需求,从未受影响地区消防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增援机动力量和前置力量,每支队伍具备独立救援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
——精准投放。根据台风路径研判,将增援机动力量和前置力量部署在重点区域及场所,一次性调集到位,织密防控力量网络。
——快速集结。对救援人员和车辆装备定岗定位,明确力量投送方式、行进路线和集结点,落实增援协调联络机制,做到接到命令30分钟内集结出动。
——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干部跟车、跟班作业、靠前指挥要求,强化力量集结、途中行进、安营驻扎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二)力量组成
根据台风危害评估和救援任务需求,分类视情组建受灾地前置力量、省内增援前置力量、省级增援机动力量和跨省增援机动力量,组织动员社会救援力量。
1、受灾地前置力量。每支队伍不少于10人,主要担负辖区灾害防范和应对任务。
2、省内增援前置力量。每支队伍不少于30人,主要担负台风路径上重点区域、场所防范和应对任务。
3、省级增援机动力量。每支队伍不少于50人,主要担负突发区域性重大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4、跨省增援机动力量。组建不少于200人的跨省增援机动力量,参照省级增援机动力量标准,配齐救援装备和保障物资,主要担负重特大区域性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5、社会救援力量。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发动其他专业队伍和民间救援队,以及社会团体、组织、志愿者作为补充力量,发挥救援辅助作用。
(三)力量调派权限
根据力量调动审批权限规定,调动2000人以下的由省级消防部门审批;调动2000人以上和需跨省调集力量的由省级消防部门提出需求,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审批。
四、指挥协调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在省、市级地方政府的统筹指挥下,消防部门开展抢险救灾行动。通常情况下,建立抢险救灾三级指挥体系。
(一)前方指挥部。在受台风影响大的重点城市或地区,成立前方指挥部,统筹协调整体救援行动。总指挥一般由省级消防部门主官担任,下设作战指挥、政工宣传、通信保障、战勤保障、技术专家、协调联络、综合信息、督导检查等功能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作战指挥组。主要负责制定行动方案,划分救援区域,明确力量编成,部署战斗任务,发布作战命令,组织战前动员和安全教育,视情进行现场指挥。
2、政工宣传组。主要负责组建临时党组织,做好参战人员的思想引导和政治鼓动,收集整理典型事迹和影像资料,对接新闻媒体,适时发布救援信息。
3、通信保障组。主要负责搭建现场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明确通信器材使用、联络规则和技术要求,保障各指挥层级音视频互联互通,及时上传救援现场图像。
4、战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协同后方指挥部,调集补充救援车辆和器材装备,派出维修小组保障现场救援装备正常运行,做好救援人员饮食、生活、医疗、物资等各项保障工作。
5、技术专家组。由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海洋、消防等部门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实时研判灾情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灾救灾专业意见和对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6、协调联络组。由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根据消防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受灾点政府联系人制度,协调筹措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发动社会力量,辅助保障救援行动。
7、综合信息组。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各方救灾信息,编写情况报告,上报救援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和部署要求,对接检查、慰问等相关工作。
8、督导检查组。由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灾害应对工作,督促重点行业系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和风险。
根据台风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视情在救援区域设立分指挥部,指挥长由前方指挥部指定,对应成立功能分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后方指挥部。一般设在省、市消防部门指挥中心,总指挥由省、市级消防部门主官担任,成立相应功能分组,建立部门会商研判机制,主要负责统筹调派现场救援所需车辆装备和保障物资,整理、报送救援信息,接收、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批示,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等工作。
应急管理部及消防救援局根据台风灾害研判意见,适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地方防灾救灾工作。
五、救援原则
(一)集中统一,分类处置。统一接报警情,按照灾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处理,优先安排涉及人员生命救助任务和突发重大灾情处置任务,提高指挥调度精准化。
(二)以变应变,重点防控。根据台风路径变化,科学安排救援力量有效布防、随风而动。优先将骨干力量和专业车辆装备,部署在救援难度大、危险程度高、情况最复杂的区域,攻坚克难、逐个突破。
(三)掌握情况,科学施救。救援前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一次性带足人员和装备器材,采取缩小单元、多点编组、大小结合的战术方法,多点精准投放力量,科学高效开展救援。
(四)合理调配,轮换作业。原则上按照10:6:4比例投入救援力量,即第一天实行全员全时段救援,第二天开始按照白天投入6成力量、晚上投入4成力量,确保救援行动不间断,人员得到及时休整。
(五)严格规范,安全高效。对每个灾害现场从最复杂、最不利点出发,制定2套以上救援方案,全程开展安全评估,严格行动要求,严肃作风纪律,确保自身安全。
(六)因情施策,专业处置。对可能受台风影响的机场、核电、军事等设施和石油化工、危化品储运等企业,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专业处置准备。对可能引发的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严格按照相关处置要点组织开展救援。
六、保障支撑
(一)生活保障。坚持自我保障和地方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援力量规模,按照36小时自我保障要求,调集充足的运兵车、宿营车、炊事车、淋浴车等装备和物资遂行保障,并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救援行动有力开展。
(二)装备保障。按照“一用一备”原则,配足救援车辆装备和油料耗材,按照每8人配备1艘的标准,将冲锋舟(橡皮艇)提前存放在驻勤地点。前方指挥部须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前调集工程机械设备和必要的油料耗材,确保随时到位。
(三)通信保障。前方指挥部成立通信保障分队,分指挥部成立通信小组,每个增援前置力量配置2—3名通信员,每个单独执行任务的救援小组至少配备1名通信员随队保障,充分利用公网、卫星、短波等通信手段,确保指令、信息传递快速高效。
(四)医疗保障。省、市级消防部门组建医疗分队遂行保障,并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救援一线设立医疗救助站点,及时开展伤病人员救治,做好防疫消毒等工作。
(五)技术保障。根据救援需要,协调危化、电力、交通、建筑等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各级指挥部决策指挥;协调地方政府派出专人作为向导,为开展救援工作提供全力协助。
七、安全管控
(一)机制管控。建立现场安全管控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职责,严明救援安全要求,做到出动时强调、救援前确认、救援中监控、救援后检查。每支救援队伍至少明确1名专职安全员,全程负责安全工作,救援中每间隔1小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途中安全。落实领导带队、干部负责、骨干跟车要求,严格执行每间隔2小时停车休息和车辆安全检查要求。出动前科学选择行车路线,注意观察途中情况,尽量避开受损道路和障碍物。到达现场后,车辆必须停靠在相对空旷、地形较高的地方,远离不安全、不稳定建筑物。大风条件下行车前消防车辆必须加满水。
(三)作业安全。救援前,必须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提前明确安全警示信号和紧急撤离路线,不得盲目施救;救援中,安全员必须密切关注周围情况,及时发出警示信号,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危险区域,严防建筑物坍塌、高空坠落物伤人、触电等事故发生。当风速达到10级(24.5 m/s)以上时,尽量减少出动次数,严格控制救援人员数量和作业时间。
(四)保障安全。加强现场饮食安全源头管控,防止食物中毒。设立医疗救助站点,做好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卫勤保障,加强对驻扎地点和营区设施的消毒防疫。救援结束后组织对人员、装备进行洗消,防止疾病传播和疫情发生。
(五)信息安全。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和途径,明确专人负责和发布要求,未经允许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和对外发布信息。规范信息上报程序和要求,确保情况真实、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