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设定。各级企业可结合项目不同特点设定项目考核节 点,在《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予以明确。项目考核节点应便 于考核,与各项管理目标尽量相适宜,每个考核节点的时间间隔 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可参考以下设定方法: (1)房建工程:宜按地下主体结构、地上主体结构、工程竣工确定考核节点; (2)公路和铁路工程:宜按里程碑节点、项目通车、工程完工确定考核节点; (3)轨道工程:宜按车站主体施工完成或区间隧道贯通、项目通车或工程完工确定考核节点; (4)市政工程:宜按主体施工完成或达到合同额的 50%、项目通车或工程完工确定考核节点; (5)专业工程:可结合专业特点确定考核节点; (6)EPC 工程:宜将施工图设计(或设计优化)单独设置考核节点,明确考核目标。
A、1
B、3
C、2
D、2
发布时间:2024-09-12 19: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