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A、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套现等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B、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C、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收款码、网络支付接口等,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摄像头、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
发布时间:2025-06-11 1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