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技术开发合同的技术成果 应依下列情形加以确定1.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2.在合作开发合同中,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3.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的办法,在当事人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加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