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25-03-18 12:35:01
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