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处置中主要存在燃烧爆炸、中毒窒息、腐蚀冻伤、爆炸冲击、高压喷射等风险,易造成指战员伤亡。【典型案例】1 . 2006年5月,某地高速公路发生危险化学品槽车追尾事故,造成硫酸二甲酯泄漏。处置过程中,由于未严格做好安全警戒,一地方车辆冲入救援区域引发二次车祸,导致1名消防员牺牲。同时,由于未采取正确的个人安全防护,5名指战员中毒。2 . 2006年9日,某地国道一辆装有硫酸二甲酯的槽车追尾泄漏。处置过程中,因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1名消防员深度中毒,4名指战员轻度中毒,6名指战员轻微中毒。3 . 2012年10月,某地高速公路一辆液化石油气槽车发生侧翻,处置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安全警戒措施,罐体局部突然破裂发生井喷式泄漏,随后遇火源发生爆炸,导致3名消防员牺牲。【警示事项】1 .实施安全警戒。严格落实各项警戒措施,按要求划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必要时由专人负责,设置明显的警戒标识;进入警戒区以内人员应根据介质理化性质,严格按等级做好防静电、防热辐射、防冻伤、防麻醉、防窒息、防腐蚀、防中毒等安全防护。2 . 确认运输物质。对于剧毒、神经性毒剂、特殊危化品以及无法确认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不得盲目处置;要扩大警戒范围,提高防护等级,必要时取样送检,确定物质种类和理化性质,调集专业人员处置。3 . 避开爆炸区域。危化品道路运输罐车发生火灾,关阀、堵漏等切断气源措施未完全到位前,不宜直接扑灭火焰,防止回火爆炸伤人;处置CNG罐车(压缩天然气)泄漏事故时,处置人员应避开泄漏口、爆破板、阀门等部位,防止高压气体造成切割伤害;严禁在槽车罐体封头、长管拖车尾部停留或部署人员,防止超压爆炸伤人。4 . 谨慎实施射水。常温压力或低温常压罐车事故在进行冷却稀释抑爆时,应利用喷雾水枪、水幕水枪或移动摇摆炮进行不间断稀释,不得喷射直流水或向超压罐体安全阀射水,不得向低温常压罐车结霜面射水,防止造成罐体超压破裂或爆炸伤人。5 . 严格实施倒罐。处置装载丁二烯、丁烯-1、异丁烯、顺丁烯-2、反丁烯-2等全压力液化烃运输车辆,不能轻易采取直接倒罐,需对备用罐进行充氮,防止形成过氧化聚合分解爆炸。6 . 注意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或紧急撤离时,严禁向地势低洼处或爆炸冲击物体抛洒方向撤离,撤出爆炸核心区应立即寻找掩体或朝向爆炸冲击方向卧倒,严禁站立观望或在爆炸冲击泄压面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