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 )。 A、降职使用B、降级使用C、责令辞职D、责令待岗 发布时间:2024-12-08 22: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