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 货运代理提供出口货运服务时注意事项有: (1)接受托运人委托,确定船公司,向船公司询价,并与托运人确认运价和船期。 (2)如需要,代办报检报验。 (3)与托运人确认订舱信息,同时通知托运人有关船名、航次、提单号、预计开航日、集港日、结关日及该货运代理的港口办事处联系方式等信息。 (4)与托运人确认装箱方式,如确认CFS装箱,货运代理书面提供送货地址及送货时间;如确认产装,货运代理将从船务代理处取得提箱单证,与托运人商定装箱时间并按时安排拖车到托运人指定地址装箱;装箱后,返至回箱地点,交还重箱。 (5)向托运人索取全套单据,以便报关,或者委托报关行报关。 (6)开船前1~2天向托运人确认提单内容。 (7)开船当日或次日(一般是次日),收取运费(运费预付时),将取得的正本提单交给托运人。 (8)在海关规定时间内向海关索取核销单及退税单证,并及时退给托运人。 (9)其他代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