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要求:单位以万元表示)(1)5月8日向乙公司采购材料5 000公斤,每公斤单价10元,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5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 50%。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2)收到乙公司发来的5 000公斤材料,材料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款项为5万元,增值税额为0.65万元,余款尚未支付。(3)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余款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核算。2019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要求:单位以万元表示)(1)5月8日向乙公司采购材料5 000公斤,每公斤单价10元,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5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 50%。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2)收到乙公司发来的5 000公斤材料,材料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款项为5万元,增值税额为0.65万元,余款尚未支付。(3)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余款
发布时间:2025-03-24 21: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