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性质:依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业务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2)发行财务公司债券;3)同业拆借;4)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5)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6)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8)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9)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0)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11)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12)境外外汇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