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的限期内未改正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的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A、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B、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
C、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
D、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发布时间:2024-10-18 10: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