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保理业务的基础分类是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1) 有追索权保理, 是指保理人不承担为债务人核定信用额度和提供坏账担保的义务, 仅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其他金融服 务。根据《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约定有追索权保理的, 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 债权, 也可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 在扣除保理融资款本息和相 关费用后有剩余的, 剩余部分应当返还给应收账款债权人。2) 无追索权保理, 是指保理人根据债权人提供的债务人核准信用额度, 在信用额度内承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并提 供坏账担保责任, 债务人因发生信用风险未按基础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 保理人不能向债权人追索 。故无追索权 保理又称为买断型保理。根据《民法典》规定, 当事人约定无追索权保理的, 保理人应当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 保理人取得超过保理融 资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部分, 无需向应收账款债权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