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 首页
- 企业事业单位考试
-
1.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
2.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 )处分。
-
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
4.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情节较重的,给予()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5.根据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属违反哪项纪律?
-
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7.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
8.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情节较重的,给予( )处分。
-
9.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1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 )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