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C、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4-12-10 22: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