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甲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只是名义上的代表,公司经理乙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在日常经营期间,乙组织公司股东,集体决定以公司名义,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自己虚开或者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0份,票面金额400万元,税额70万元,均已抵扣。之后,A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经审理,法院认定A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此时能否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A公司是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甲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并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只是名义上的代表,公司经理乙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在日常经营期间,乙组织公司股东,集体决定以公司名义,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自己虚开或者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0份,票面金额400万元,税额70万元,均已抵扣。之后,A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被税务机关发现,经审理,法院认定A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此时能否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5-08-20 1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