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感性认识必然包含着理性认识形式,即使我们描述一个最简单的感觉, “这是红色的” ,它也采用了理性认识的形式:这本身是判断, “红色”本身就是一个概念,一种共相;同样地,理性认识也离不开感性认识,当我们说,一切事物之间都有一种相互吸引的力的时候,我们也会有一个相应的表象。因此,要将感性认识形式和理性认识形式截然分开是不可能的。但是,由此否定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两个不同的认识发展阶段又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观点将感性认识的形式理解为感性认识,将感性认识理解为感性认识阶段。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现象、事物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当然,它包括了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感性认识仅仅只能由纯粹的感觉、知觉和表象三方面的内容组成,而是说,感性认识必然涉及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内容,而且它主要揭示出,事物现象、事物外部联系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且即使其中有概念和判断,但这些概念和判断是为描述事物的现象(即感觉、知觉和表象)和事物的外部联系服务的,这时的认识仍然属于感性认识的阶段。相应地, 在人们的理性认识中,人们主要使用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虽然在这过程中必然伴随着相关的表象,但这时的表象不具有独立意义,它仅仅是人们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一种辅助性的手段。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将感性认识机械地等于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认为一旦有这些内容,人们的认识就处于感性认识阶段;也不能将理性认识简单地等同于概念、判断和推理,认为一旦有这些形式,人们的认识就处于理性认识阶段。实际上,判断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的根本点在于,人们在这一阶段中是揭示了事物的表象及其外部联系,还是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并且,在这一阶段中,是以感觉、知觉表象的形式为主导,还是以概念、判断、推理的形式为主导。因此,虽然感性认识形式与理性认识的形式是相互渗透的,但感性认识仍然是认识的低级阶段,而理性认识仍然是认识的高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