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汛灾害(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气象灾害(冰雹、暴雨、暴雪、龙卷风、大风、雷电等)、地质灾害(山体崩塌、地裂缝、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其它自然灾害等。 、次生灾害B、人为灾害C、地震灾害 发布时间:2025-03-12 03: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