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对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作了规定。
(1)发行的主要内容
①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
②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③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人民币发行库,在其分支机构设立分支库。分支库按照上级库的命令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
(2)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该违法行为,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
②对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1万元以下罚款
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