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上述文献中,记载了有关原始时期的人类的社会组织形式、婚姻和亲族关系以及生活状况等。①猿人时期的婚姻形态还处于杂交状态,与这种婚姻关系相适应,当时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原始群。这样的群体是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的,比较松散。②古人时期的婚姻关系,已摆脱了原始的杂交状态,进入群婚的早期阶段,婚姻只能在同辈之间进行,父母和子女间不得婚配,这叫作“血缘婚”。由这样的婚姻关系结合成的社会组织叫作“血缘家庭”。这是人类婚姻形态的一大进步。人类的社会组织也开始向母系氏族公社过渡。③母系氏族公社初期的婚姻形态是族外群婚,即两个氏族间互为通婚集团,一个氏族的同辈男子做另一氏族同辈女子的丈夫,反之亦同。这种族外群婚制,可从仰韶文化等遗址中男女分葬的现象里得到证明。④到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阶段,婚姻制度逐渐由族外群婚发展到对偶婚。对偶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不稳定的结合,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夫”,不是独占的同居,在对偶婚家庭里,男子从妇而居,所生子女属于女方所在的氏族,它是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主要婚姻形式,但这种婚姻仍是比较松散的暂时性的结合,是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