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A、3B、5C、10D、15 发布时间:2025-06-08 18: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