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损害处置原则:医疗技术损害应迅速、有序、妥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2)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3)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4)尽快报告。技术损害一旦发生,有关人员应立即如实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部、总值班或者分管院长,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5)组织会诊协同抢救①患者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时,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由科主任或现场最高年资医师主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同时做好患者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②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研究进一步补救处理对策,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原医疗技术操作。医院和科室选派技术骨干根据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其他并发症。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