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法》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日内,作出处理。 A、60天B、3个月C、30天D、6个月 发布时间:2024-12-07 16: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