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和有关党纪党规规定的从轻、减轻之情形,主动认错、挽回损失、消除影响、有悔改表现的,或符合容错纠错相关规定等条件的,可以从高一级形态转化为低一级形态。(b 对“咬耳扯袖”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或者违纪行为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的,应从低一级形态转化为高一级形态。 (c) 实施形态之间的转化,应由其承办部门提出转化建议,提交纪委会审议决定,涉及党委管理人员应报同级党委研究决定。 对纪检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纪检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党规党纪以及各项纪律要求, 不得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不得请托纪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办事。出现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及时向上级纪检机构报备、报告,上级纪检机构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任检查、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