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 《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 发布时间:2025-08-12 08: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