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其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含单价措施项目)4项,费用数据与施工进度计划见表5.1;总价措施项目费用10万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万元);暂列金额费用5万元;管理费和利润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2%;规费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之和的6%;增值税税率为10%。开工前,发包人按签约含税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预付款在施工期间的第2~5个月平均扣回,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70%作为提前支付的工程款
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期5个月,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其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含单价措施项目)4项,费用数据与施工进度计划见表5.1;总价措施项目费用10万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万元);暂列金额费用5万元;管理费和利润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2%;规费为不含税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利润之和的6%;增值税税率为10%。开工前,发包人按签约含税合同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预付款在施工期间的第2~5个月平均扣回,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70%作为提前支付的工程款
发布时间:2025-04-01 10: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