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一、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抗辩①当被控侵权产品并未落入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时,不构成侵害专利权。②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缺少原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③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中对应必要技术特征相比,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的技术特征有了本质区别。④根据专利法所规定的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行为,不构成侵害专利权。二、不视为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抗辩①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与实验性使用②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等行为③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虽属于侵害专利权行为,但使用者或者销售者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合法来源”成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三、现有技术抗辩①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害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