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受托人情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受托人情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布时间:2025-11-20 22:28:49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将受托人情况告知上市公司,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