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B、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 10日B、 15日C、 20日D、 30日 发布时间:2025-03-07 12: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