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1.民主推荐。职务晋升首先要经过民主推荐的环节。民主推荐是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组织有关方面人员推荐晋升人选的方法和活动。它是落实群众对公务员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群众路线的在公务员工作中的创造性的运用。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按以下步骤进行:(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以民主推荐结果为重要依据,来确定考察对象。2.组织考察。考察是组织上了解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做好考察工作,准确了解干部,是正确使用干部的前提。考察的根本目的是对考察对象是否适合拟任职务做准确的评价。考察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目的,深入细致地开展,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做出错误判断。考察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步骤主要是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考察预告、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提出任职建议方案等。考察具体方法包括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人选考察要慎重,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要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沟通协调,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3.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讨论决定,是晋升的决定和决策环节。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属于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有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做出任职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决定前要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讨论决定时,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要求。4.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履行任职手续,是职务晋升的必要环节。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任免机关下发任职通知,并指定专人与干部本人谈话。需要公示、试用的,实行任职前公示、任用试用期。选任制职务,进行依法推荐和民主协商,由选举机关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