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参考答案1)标题断行不当。公文标题断行应不破词。 2)发文字号书写不规范。发文字号又称文号,是制发机关按顺序编列的公文代号,主要作用是便于统计、查询和引用。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组成,且三者顺序不可随意更换;三是年份不能省写,六角括号不要写成圆括号或中括号,年份、序号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序号不编虚位 如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3)主送机关错误。应去掉“部”,省政府部门中无“部”。 4)正文中数字书写不规范。“三百五十个集体”正确的写法是“350个集体”。 5)落款书写不当。应为“A省人民政府 印章)”。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